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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G335线X115与G335交叉口至县城段提质升级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分类: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新疆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16 阅读量:111

哈密市伊吾县G335线X115与G335交叉口至县城段提质升级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5003919001121002001)

一、招标条件

哈密市伊吾县G335线X115与G335交叉口至县城段提质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吾县发展改革委关于G335线X115与G335交叉口至县城段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发改投资〔2026〕9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哈密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对哈密市伊吾县G335线X115与G335交叉口至县城段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市交字〔2026〕103号)批准,施工图已由哈密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对哈密市伊吾县G335线X115与G335交叉口至县城段提质升级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哈市交字〔2026〕1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项目法人)为伊吾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吾县县城东部,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X115线交叉口东侧300m,与规划G335过境公路相交,之后路线向西展线,先后穿过现状戈壁滩、现状山区,在K4+826处设置2-20m小箱梁桥上跨大白杨沟河;之后路线继续向西展线,在拜其尔墓地(国家级)北侧沿现状道路走廊带穿过现状山体;在K7+407处设置4-20m小箱梁桥跨过现状伊吾河,进入县城区域;之后沿现状顺德路走廊带继续向西展线,终点位于潮州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位置,路线全长8.77km,二级公路。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对应1个施工合同段,共划分1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5003919001121002001

标段(包)名称:哈密市伊吾县G335线X115与G335交叉口至县城段提质升级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负责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绿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实施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

3.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凡与本项目(标段)对应的施工承包人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以下统称 “第三方”)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本项目(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于第三方尚未与招标人(发包人)签署施工或供货合同的情形,以中标通知书或评标结果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判定依据。

隶属关系,指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与第三方存在行政上下级管理关系、相互参股等情形。其他利害关系包括:①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显示,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与第三方存在共同企业法人、自然人、合伙企业股东(国资监管部门除外);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法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第三方的法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同受同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控制。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以国资监管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进行认定。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须由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事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到 2026年11月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njianghami.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9:30

2.递交方法:请在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injianghami.cn/TPBidder)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6日9:30

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njianghami.cn)不见面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njianghami.cn)上发布。

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共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26年12月。

4.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 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njianghami.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6.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njianghami.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902-223305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642号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联系人:迪力夏提

联系人:库克、王晓丽(项目负责人)

电话:0902-6722108

电话:13999925469、13999279807

纪检监督:0902-6732060



招标公告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1)项,联合体牵头人还应满足第(2)项,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注: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非牵头人即便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乙级监理资质,也仅可承担本项目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工作,不得承担公路主体工程监理任务,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 求

(1)近年完成过1个且单个标段不少于5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单个标段的工程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及桥梁工程)。

(2)近年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1.“近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上述业绩要求不包括其分包的业绩。对于在同一项目中获得的不同的监理标段,视为不同的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承担专业工程对应的业绩要求。

3.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标准所指公路建设工程(不含市政及厂区、林区、矿区、港区内的专用道路等)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5.公路机电工程包括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等,包含上述任意一项即可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没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处于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国家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注: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如实填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对附录3以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逐一作出响应或承诺。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持有原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证,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3)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5年;

(4)近年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标段不少于5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近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公路工程(不含市政及厂区、林区、矿区、港区内的专用道路等)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新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近1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费未低于投标总报价的5%。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备案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成员)。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1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0分

(1)提出了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的,得8.0分;

(2)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的,得8.0~9.0分(不含8.0分);

(3)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的,且全面、科学、贴合项目实际的,得9.0~10.0分(不含9.0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5分

(1)对本工程施工监理重点与难点进行了分析的,得12.0分;

(2)重点、难点分析深入的,得12.0~13.5分(不含12.0分);

(3)重点、难点分析深入的,且全面、科学、贴合项目实际的,得13.5~15.0分(不含13.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1)提出了建议的,得8.0分;

(2)建议合理可行的,得8.0~9.0分(不含8.0分);

(3)建议合理可行的,且全面、科学、贴合项目实际的,得9.0~10.0分(不含9.0分)。

2.2.4(2)

主要人员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30分

1.满足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30分;

2.总监理工程师最近1年度信用评价以交通运输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均有评价结果的,取信用评价结果较差(扣分值更高)的结果执行。若主管部门发布更新年度信用评价文件,则自动适用最新年度评价结果,并按如下方式在(1)项基本分基础上进行扣分:

累计扣分分值1~4(含4分),扣1分;

累计扣分分值5~8(含5分、8分),扣2分;

累计扣分分值9~12(含9分、12分),扣3分;

累计扣分分值13~16(含13分、16分),扣5分;

累计扣分分值17~20(含17分、20分),扣7分;

累计扣分分值21~24(含21分、不含24分),扣9分;

累计扣分分值于大于等于24分的,扣1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0.5,E2=0.3,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1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

(2)近年内,每增加1个独立完成过的单个标段不少于5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单个标段的工程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及桥梁工程)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业绩认定同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认定标准。

履约信誉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信誉最低要求的,得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排名次序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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