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集团“十五五”数智交通发展纲要与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1.2项目编号:HBCZ-2506021746-263590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1.3.1招标条件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公路数智通道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数字湖北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系统性谋划“十五五”数智交通重大工程、重点工作,支撑集团“大数智”战略落地实施,有必要开展《湖北交投集团“十五五”数智交通发展纲要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3.2招标范围
结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有关政策文件,湖北省相关部署及招标人要求,负责湖北交投集团“十五五”数智交通发展纲要与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编制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1个数智交通发展总体纲要+7项专项实施方案”的体系开展编制,其中数智交通发展总体纲要作为统领全局的总纲,专项实施方案指导具体实施,保障纲要方向稳步落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3服务期限:90日历天
1.3.4其他:/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其他: 招标限价:192.14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 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公告附录中的最低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任务分工。
2.3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项目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包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R招标人按标包择优选择中标人。
□中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包。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人顺序为:
□按照标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参加的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包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限价大的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参加的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 9 月 30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10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每天上午8:3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投标人请在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于工作时间到平安财富中心B座6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
3.3信息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4账户信息
户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财务查询电话:027-87311206
4.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 10 月 26 日 14 时30分 00 秒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26 日 14 时30分 00 秒
4.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10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2号会议室
4.4其他要求: /
5.1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26 日 14 时30分 00 秒
5.2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10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2号会议室
5.3其他要求: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ubei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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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 系 人: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王馨怡、武光熙
联系电话:13638610459
电子邮箱:90680332@qq.com
2026年 9 月 29 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1 | 近5年独立承担过以下任意一项工作: (1)1个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咨询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果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附录2要求的内容或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高速、平台系统建设。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5、“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6、各类型的分包业绩均不属于有效业绩。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信息化类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以下任意一项工作: (1)1个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咨询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果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附录2要求的内容或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2026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高速、平台系统建设。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电气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7、“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