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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本级中心】沙市区地下管网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EPC)(JZSJ-202608SZ-04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第七事业部/荆州分公司(六部) 发布时间:2026-08-19 阅读量:106
沙市区地下管网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EPC)(JZSJ-202608SZ-04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8SZ-04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市区地下管网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三期)(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发改审批[2023]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中央奖补资金、专项债及区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市区中心城区及周边集镇。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对沙市区六个街道(解放街道、崇文街道、中山街道、胜利街道、朝阳街道、立新街道)及四个乡镇(关沮镇、锣场镇、观音垱镇、岑河镇)雨污水主管网实施建设,主要涉及六个街道的小区内部雨污水错混接改造,局部积水改造和乡镇镇区范围内雨污水主管缺失路段,达到雨污水分流的目的。同时对现状雨污水管道清淤、检测及污水管道修复。主要包括开展雨污水管网检测修复;新建雨污水管道55.4公里及检查井、附属构筑物;管网清淤281.4公里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14567.316107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2)过程结算:①结算节点:由设计、施工单位各自向建设单位提出支付申请。②工程费进度款:进度款按监理、跟审及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分阶段进行支付,完成合同工程量80%,支付至合同价的50%;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结果的98.5%。剩余1.5%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③设计进度款:提交正式图纸后,按照该图纸工程造价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计算标准设计费,乘以费率为本工程的最终设计费,支付至设计费的80%;剩余设计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3)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合同。(4)价格调整方法:①合同范围内价格调整:以“概算财评工程费×承包人工程费用中标费率”为工程费用总价控制上限,超支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余部分据实计入结算。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不给予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等缺陷,无论发包人是否批准,整改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②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约定计算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调整金额后,乘以承包人工程费用中标费率,计入工程结算。③发包人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按实际发生费用乘以承包人工程费用中标费率计入结算。(5)预付工程价款:合同价款30%作为预付款。(6)进度款的抵扣方式和比例:无。(7)在开具发票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一项投资额1.24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至少含排水管网)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申请,承担设计任务的提供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提供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相关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4)拟派项目管理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投资额1.2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至少含排水管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提供)。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提供)。 (5)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提供。)。 (6)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资格预审通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申请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资格预审,如有违反,其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申请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主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经验;施工员(不少于1人):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3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或C3均可)和机械(C1或C3均可)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C1)或综合类(C3));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此五类人员至少配备3人,可相互兼任。持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须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信息截图。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申请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3)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电话 0716-888799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0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
    邮编:
434099
    邮编:
430061
    联系人:
夏博强
    项目负责人:
张锐
    电话:
19164012795
    电话:
1355406025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07551639@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8月19日

备注:1.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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