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水保监测合同段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HBCZ-2602010076-261611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期间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必须向业主每季度提交项目沿线水土保持情况简报,包括阶段监测结果及简要分析;在报告中指导各承包商、监理单位完成既定格式的水土保持报告;每年提供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施工期结束后提交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总报告,施工缺陷责任期提交该期间年度监测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报告。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前,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监测报告等其他工作,具体以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1.4合同估算价: 97万元
1.5服务期限: 1460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6-05。
1.6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现行规范出具项目的监测报告,具体随施工进度,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7其他: /
2.1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2.1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3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项目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包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包择优选择中标人。
□中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包。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人顺序为:
□按照标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参加的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包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限价大的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参加的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楚天云采E购平台(http://eg.ctycpt.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移动数字证书(详见楚天云采E购平台/下载中心/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4日每天08时00分至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登录“楚天云采E购平台”,选择参加项目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正反面,被授权人应为本项目的联系人)、缴纳信息费的凭证(如有)等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楚天云采E购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楚天云采E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楚天云采E购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2信息费:人民币 500 元/包,售后不退。
3.3账户信息
户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7297659197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财务查询电话:027-87311206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9 时30分 00 秒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登录“楚天云采E购平台”,选择参加项目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楚天云采E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或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楚天云采E购平台”)将拒收(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楚天云采E购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
5.1开标时间:2026年5月28日9 时30分 00 秒
5.2地点:“楚天云采E购平台”线上开启(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楚天云采E购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
招标公告在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ubeibidding.com)、楚天云采E购平台(http://eg.ctycpt.com/)上发布。
招标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街道岘山路38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10-3622885
电子邮件:774815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 王致瑾、陈海洋、张雄
联系电话: 15874155246
电子邮箱: 405454344@qq.com
2026 年 5月19日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 1 项水运或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 |
注:1、近 5 年指合同签订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则需额外提供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支持系统及其辅助和附属工程等。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运或水利相关专业); 2、近 5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 1 项水运或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运或水利相关专业); 2、近 5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 1 项水运或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 |
水保监测人 员 | 2 |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运或水利相关专业) |
注:1、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合同额以合同协议书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及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等,还应由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支持系统及其辅助和附属工程等。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水保监测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径流监测仪器设备 | 台 | 1 |
泥沙监测仪器设备 | 台 | 1 |
降水监测仪器设备 | 台 | 1 |
注:1、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设备若为自有,须附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设备若为租赁,须附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