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招标编号:HBSJ-202512FJ-295001001
问题:招标文件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期拟建智慧育苗工厂主要包括在白马寺镇长河村建设智能连栋玻璃温室1栋,面积1440平米,主要是扩大项目育苗产能,并附带炼苗区域,全流程采用自动化标准;建设高效独栋膜温室8栋面积13440平米,主要是扩大项目果蔬生产产能,温室配备了自动化喷灌系统,并强化越冬能力。”,然而,贵方出具的“初步设计图纸显示高效独栋膜温室8栋面积为5376平米”,与招标文件描述存在显著差异。
回复: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中13440平方米为项目规划阶段指标,“初步设计图纸显示高效独栋膜温室8栋面积为5376平米”为当前阶段实际测算面积。本次招标及后续实施以初步设计图纸中的5376平方米为准。
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13440平方米”均修改为5376平方米。
招标人:湖北农发鹤晟农事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