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长管发改【2025】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各类政策性资金及长江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武汉长江新区五通片区及江湾中心片区。
建设规模:长江新区江湾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五通、江湾中心片区,沿梅教街、横五路、观湖大街、五七路、新区大道新建d500-d1800mm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6.02千米,并新建四环线东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流量1.3m³/s,土建一次建设,装机流量按近期0.4m³/s实施),以及同步配套建设顶管工作井、接收井、污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其他: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及本项目的专项工程招标,其中设计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相关服务。施工范围为:包括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内容。专项工程范围为:包括优化管道基础、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基坑处理,管道穿越江北铁路、四环线、21号地铁、高压燃气管道、石油管线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20619.65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⑤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资质;④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⑤具备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20619.6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人员要求:其中,①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619.65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的在职人员(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于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3)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R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 见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2025年 10 月 21日12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12 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应与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一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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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x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
邮编: | 耿娟 | 邮编: | |
联系人: | 18755104209 | 联系人: | 康开新、李勇 |
电话: | 电话: | 18986186190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2025年 10 月 21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