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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宜昌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08-07 阅读量:11957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宜昌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税总函【20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西陵一路5号,总用地面积445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4789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地上20层,建筑高度79.2米,建筑面积118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范围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室外道路工程、通风与空调、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更换、建筑消防等)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2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8、投标人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诚信专项总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诚信专项总分计为80分);投标人须及时在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完善对应资质的诚信专项总分。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证件期限问题,疫情期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出台八项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7日08:0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8月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地    址:宜昌市西陵一路5号
联 系 人:周莉红
联系电话:139725928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 系 人:高超、郭永珍、胡苏明
联系电话:027-87816666-8932 18972011451 18907172186 13469968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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