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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梁湖良品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及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6FJ-101001001)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六部 发布时间:2023-06-07 阅读量:4

梁湖良品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及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6FJ-1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6FJ-1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湖良品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及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梁子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梁发信发〔2023〕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项目包含三个基地,其中仓储物流基地位于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北侧,车湾港以北;农产品养殖基地4处,分别位于东沟镇(1处)、沼山镇(1处)、太和镇(2处);农产品种植基地8处,分别位于东沟镇(1处)、梁子镇(2处)、沼山镇(3处)、涂家垴镇(2处) 。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梁湖良品特色仓储物流基地、水产品养殖标准化基地和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化基地。(1)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初步在梧桐湖新区北产业园选取约100亩的工业用地进行建设,集品牌培育、追溯体系、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展示展览、研学基地等功能于一体。包括电子商务及技能培训中心11484m2、品牌展示中心3922m2、产品检测中心6048m2、 仓储物流中心58287.60m2、配电房、消防泵房472.50m2及停车场及充电桩等室外附属。(2)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化基地:暂定螃蟹养殖基地6500亩,农产品种植基地7400亩,合计约14000亩;包含智慧农业系统建设工程、道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养殖池改造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采购及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7
合同估算价:42186.9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为联合体成员各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4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呈现相关信息,需补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合同时间为准)4、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均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以上1-5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第6条提供查询截图,提供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3)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羊城大道10号二楼南边

地址:

武汉市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B座7-10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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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王馨怡、胡小康

电话:

18771916998

电话:

027-87816666-860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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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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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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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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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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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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